簽署風險預告書列表


序號 業務別 同意書名稱 簽署狀態
{{rows.MTYPE|MTYPE}} doc_pdf {{rows.NAME}} {{rows.NAME}} {{rows.SSTATUS}} (註1) (註2) (註3) (註4) (註5) (註6) (註7) (註8)


【註1】:限已有信用交易帳戶者;或開戶滿三個月且ㄧ年內交易達10筆以上者(不含興櫃交易筆數)。
如有問題請洽各分公司或所屬營業員。

【註2】:需先簽署【外國企業來台上市(櫃)有價證券風險預告書】且生效(每日交易時間下午14:00前完成線上簽署,次日即可生效,若超過當日下午14:00後簽署,生效日則順延一日,即T+2日(工作日)。),方可簽署。

【註3】:興櫃股票風險預告書(含外國發行)簽署,限開戶滿三個月且一年內交易達10筆以上者(不含興櫃交易筆數)。
如有問題請洽各分公司或所屬營業員。

【註4】:若為上市(櫃),興櫃公司,大股東/內部人,請洽您所屬營業員簽署紙本「證券商辦理應付當日沖銷券差有價證券借貸契約書(證券商與投資人)」。

【註5】:限已有信用交易帳戶者;或近一年委託買賣認購(售)權證成交達10筆(含)以上者。
如有問題請洽各分公司或所屬營業員。

【註6】:依主管機關規定,於107/5/28起購買非個股期之權證,皆須重簽風險預告書。

【註7】:客戶為法人者,應由法人及其代表人在同意書上簽名或蓋用原留印鑑,並出具授權書,由其被授權人員臨櫃辦理。

【註8】:因帳戶有簽署委任授權,故無法使用線上簽署功能,請聯絡營業員。